醫務人員須知:自2019年5月1日起調整“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系統”中肺結核分類,同時實行新版傳染病報告卡。
為適應肺結核最新診斷標準和分類標準實施后的工作需要,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調整肺結核傳染病報告分類的通知關于調整肺結核傳染病報告分類的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將“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系統”中肺結核分類進行調整。具體調整細節如下:
1.調整肺結核分類
乙類傳染病肺結核分類由“利福平耐藥、涂陽、僅培陽、菌陰、未痰檢”調整為“利福平耐藥、病原學陽性、病原學陰性、無病原學結果”,“結核性胸膜炎”歸入肺結核分類統計,不再報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中。
具體調整如下表所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報告卡》填卡說明
卡片編碼:由報告單位自行編制填寫。
姓名:填寫患者或獻血員的名字,姓名應當和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
家長姓名:14歲及以下的患兒要求填寫患者家長姓名。
有效證件號:必須填寫有效證件號,包括居民身份證號、護照、軍官證、居民健康卡、社會保障卡、新農合醫療卡。尚未獲得身份識別號碼的人員用特定編碼標識。
性別:在相應的性別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與年齡欄只要選擇一欄填寫即可,不必同時填報出生日期和年齡。
實足年齡:對出生日期不詳的用戶填寫年齡。
年齡單位:對于新生兒和只有月齡的兒童,注意選擇年齡單位為天或月。
工作單位(學校):填寫患者的工作單位。學生、幼托兒童須詳細填寫所在學校及班級名稱。
聯系電話:填寫患者的聯系方式。
病例屬于:在相應的類別前打√。用于標識病人現住地址與就診醫院所在地區的關系。
現住地址:至少須詳細填寫到鄉鎮(街道)。現住址的填寫,原則上是指病人發病時的居住地,不是戶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現住地址,則填寫報告單位地址。
職業:在相應的職業名前打√。
病例分類:在相應的類別前打√。
發病日期:本次發病日期;病原攜帶者填初檢日期或就診時間;采供血機構報告填寫獻血者獻血日期。
診斷日期:本次診斷日期,需填寫至小時;采供血機構填寫確認實驗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時間。
疾病名稱:在作出診斷的病名前打√。其中利福平耐藥結核病是指檢測發現的對利福平耐藥的患者,包含利福平單耐藥、耐多藥和其他利福平耐藥等。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填寫納入報告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種名稱。其中結核性胸膜炎歸入肺結核分類統計,不再報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點監測傳染病”中。
訂正病名:訂正報告填寫訂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寫卡片填報不合格的原因。
報告單位:填寫報告傳染病的單位。
填卡醫生: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的醫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寫本卡日期。
備注:用戶可填寫文字信息,如最終確診非法定報告的傳染病的病名等。
注:報告卡帶“*”部份為必填項目。
2.其他事宜
系統調整后,2019年以前的歷史數據不作變更,2019年1-3月已經生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分類將由系統統一修訂,已經產出的統計報表將按照新的統計規則重新計算。
上一篇:健康丨頸椎病的自我調養
下一篇:預防|霧霾天,如何健康防護